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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日期:2021-02-20 09:41 来源:区交通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负责辖区电子收费设备的建设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路侧停车管理企业,并开展企业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工作;负责辖区路侧停车泊位复划工作;在区交通委指导下,负责参与停车规划、停车设施建设协调和验收工作,参与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个体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工作、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的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负责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人,实际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好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同委交通科一道积极开展停车管理相关工作,熟悉区停车管理各项业务,抓好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缴纳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道路巡查等工作,做到全身心的投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努力把停车管理各项工作做好。

2、抓好司机队伍的素质教育。针对新形势下司机队伍发展的现状,结合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开展等时机,坚持搞好司机队伍的职业道德、安全防范和卫生防病等经常性教育,做好司机队伍的维稳工作,提高司机队伍文明运营和诚信服务水平,提高司机队伍防盗、防恐和防毒等技能。

3、抓好“京城的哥”创建工作。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在司机队伍中广泛开展“京城的哥”创建工作,做到逢会必讲,遇事必讲,让活动深入人心,号召司机向“首都的士雷锋车队”和“新月爱心车队”等优秀司机队伍看齐,在单位形成争创“京城的哥”的良好氛围,鼓励大家为争创“京城的哥”创造条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24.749025万元,比2020年115.834万元增加8.915025万元,增长7.7%其中:财政拨款123.814万元,比2020年115.834万元增加7.980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0.935025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17.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4.23%,比2020年112.32万元增加5.23万元,增长4.66%。

(二)项目支出预算6.26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2%,比2020年3.514万元增加2.750万元,增长78.26%。主要增长了房屋租金的项目支出。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0.93502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04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7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14.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